1.油价调整:油价要涨

2.安徽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主体

3.安徽省2010年工作报告的2009年工作回顾

安徽省发改委成品油调价通知_安徽省成品油价格调整

第一条 为了减少汽车

尾气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调配、销售、使用(含汽车和摩托车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车用乙醇汽油,是指用变性燃料乙醇和组分汽油调配后形成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清洁环保燃料。第三条 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应当按照定点生产、定向流通的原则,注重环保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加强对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中的问题,保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的落实。

省人民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的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指定的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加油站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和设备改造,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的行业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调配、储存、销售的安全管理。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的公共安全管理,对车用乙醇汽油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车用乙醇汽油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冒伪劣车用乙醇汽油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秩序。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变性燃料乙醇、组分汽油、车用乙醇汽油及其容器的产品质量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变性燃料乙醇、组分汽油、车用乙醇汽油对环境影响的监督管理。

财政、粮食、价格、税务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

广播、电视以及其他新闻单位应当取多种形式,做好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的宣传工作。第六条 根据本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规划,省人民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中国石化安徽石油分公司依托现有油库依法改造或者建设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以下称配送中心)。

配送中心负责车用乙醇汽油的调配,并统一向辖区内的加油站供应车用乙醇汽油。

配送中心调配车用乙醇汽油所需的变性燃料乙醇和组分汽油,由国家定点的企业生产供应。第七条 除配送中心和国家定点的变性燃料乙醇生产企业、组分汽油生产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变性燃料乙醇、组分汽油和车用乙醇汽油的生产、调配。严禁生产、销售、使用添加甲醇的汽油等车用燃料。第八条 加油站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改造车用乙醇汽油的销售设备。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调配、储存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的规定。

从事调配、储存、运输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活动的人员,应当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第十条 配送中心和加油站销售的车用乙醇汽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严禁掺杂使、以次充好。第十一条 自2005年4月1日起,除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用油外,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停止销售90号、93号、95号、号车用无铅汽油,改为销售90号、93号、95号、号车用乙醇汽油。

各加油站库存的90号、93号、95号、号车用无铅汽油可自行处理,也可由配送中心按照市场价格回收。第十二条 车用乙醇汽油的零售价格,按照院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标号普通汽油零售中准价格执行。经营者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内,确定车用乙醇汽油的具体零售价格。第十三条 行驶里程在3万公里以上的车辆,在首次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前,遵循自愿原则,由车辆所有者到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的油箱、油路进行清洗,并对有关技术参数进行适应性调整。

车辆清洗收费标准,由省人民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油价调整:油价要涨

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 (记者 汪金福、宋振远、邓卫华)2007年岁末,记者梳理出这一年影响民生的大事。从这些民生变化,我们可以清晰感受到中国改革的脉搏、发展的心跳。

(一)1.5亿农村孩子学杂费免除,义务教育“实至名归”

资料:宁夏红寺堡第二小学学生在上课,该校移民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10月30日摄)。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两免一补”资金181亿元,免除全国近1.5亿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新华社记者王鹏摄)

〔〕2007年1月,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免除全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农村1.5亿中小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将普遍减轻。不仅如此,今年还启动了免费师范生教育,并增加财政拨款140多亿元完善国家助学体系。

〔点评〕我国义务教育在经历多年“收费教育”后,终于彻底向全国农村孩子敞开“免费之门”。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更新教育观念,坚持教育公益性质,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得民心。

(二)2亿多城镇居民受惠医保,梦想的阳光照进现实

11月6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在展示哈尔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材料。自11月1日起,《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凡具有哈尔滨市城镇户籍的非从业人员,不论患病与否,都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婴儿出生28天即可参保、老人参保不设年龄上限。居民参保后,可以享受低廉的住院起付费用标准。(新华社记者 吕优摄)

〔〕7月10日,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共惠及2亿多城镇居民。

〔点评〕三大制度构成中国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享有医疗保障”变得不再遥远。按照规划,院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首批79个城市参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到“十一五”末,我国将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民医保,梦想的阳光正逐渐照进老百姓的现实生活。

(三)逾2000万农民纳入低保,城乡一体化再提速

〔〕7月11日,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07年我国将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目前纳入农村低保的人口超过2000万人。

〔点评〕城乡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意味着长期以来城乡之间存在的又一道“二元结构”鸿沟被抹平,城乡一体化再次提速。除了实现农村低保全覆盖,一些地方还逐步提高了农村低保的标准,并形成了以农村低保制度为核心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四)物权法施行,有恒产者有恒心

〔〕10月1日,物权法正式施行。这部在立法过程中多次刷新最高立法机关审议次数的法律,明确界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与国有、集体财产权的平等主体地位,意味着更多的人将更充分、更平等地享受财富阳光。

〔点评〕国外有句谚语:私人的茅草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物权法的施行对中国各级依法行政提出了新课题。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将不能随意实施征收、征地等行为,一旦当事人对行的行使发生异议,还应当配以司法救济。物权观念的传播与普及,将为依法行政奠定扎实基础。

(五)“财产性收入”进入党代会报告,百姓进入理财新时代

〔〕10月中下旬,党的十七大召开,顺应中国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的时代趋势,党的代表大会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点评〕让更多的家庭学会理财,拥有财产性收入,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为了增加中等收入者比重,使社会结构趋于“橄榄形”的合理分布,从而有利于社会和谐。2007年快速发展的股市给了人们关于财产性收入最直观的感受。随着股市从大牛市转向震荡调整,中国百姓对于如何提高财产性收入比重,还需要有更理性、更科学的考量。

(六)廉租房“高调”推出,低收入群体有望“住有所居”

10月12日,租到廉租房的银川市部分城市低保户在入住仪式上。当日,银川市又有60户城市低保家庭拿到廉租住房钥匙。目前,银川市廉租住房保障面已经覆盖1605户城市低保户。 新华社记者刘泉龙摄(资料)

〔〕8月7日,院发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其中廉租房被摆在了显要位置。按照这一意见确定的时间表,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而到“十一五”末,全国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围要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点评〕廉租房被如此“高调”推出,既体现了低收入群体对“住有所居”的要求,更体现了党和建立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在内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决心,同时也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有效举措。

(七)食品价格上涨过快,频出调控之手

〔〕今年,以猪肉价格持续快速上涨为标志,食品价格居高不下,让人们特别是贫困家庭感受到了压力。受食品价格上涨影响,今年前11个月CPI累计上涨4.6%,预计全年物价将出现自1996年以来的年度最高涨幅。为调控肉价,中央财政增加约18亿元,用于补助城镇低保户和大中专困难学生。国家同时加大扶持生猪养殖户,仅实施能繁母猪补贴等,各级财政就增加支出48亿多元。

〔点评〕一年来,“肉价”引出的民生问题就一直没有走出百姓和的视野。补贴困难群体需求,让的归;动用经济杠杆调控市场,让市场的归市场。取的调控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应该看到,此轮物价上涨有其复杂性,部分食品价格上涨带有恢复性质,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当前需要防止的是,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变为明显通货膨胀,这应成为明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之一。

(八)“劝辞风潮”起波澜,劳动合同法梳理劳资关系

〔〕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随后在北京、广东等地发生一些企业与工龄较长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最终形成一股“劝辞风潮”。而引发这股风潮的深层原因,正是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点评〕这部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有关专家表示,劳动合同法将逐步改变中国不少企业“速招速裁”的用工方式,有利于劳动者更好地安排自己的职业规划,同时促使企业建立融洽的劳动关系和人才保留体系。

(九)太湖蓝藻暴发,催生“生态文明”新理念

〔〕5月29日,一场突如其来的饮用水危机,席卷了江苏无锡,罪魁祸首是太湖蓝藻。随后,滇池、巢湖蓝藻也相继暴发,高增长的中国进入“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凸显经济高速成长之痛。7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中国将在太湖、巢湖、滇池流域制定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对违法排污者取“高限处罚”措施,并进一步扩大“区域限批”范围。随后,国家有关部门频频动用财税杠杆,调控“两高一资”行业,遏制过度开发畸形出口,抑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投资反弹。

安徽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主体

国内油价

今天是新一轮油价调整的第二个工作日。目前油价预计上调100元/吨,以升计为0.08 -0.09元/升。如果超过红线,则油价处于上升趋势。

不会的,油价还会涨。

这不,刚刚结束“三连跌”的成品油今天恢复上涨,涨幅100元,超过了上调红线。看来油价等不及要涨了,大家的油费又要涨了。

现在,7月份的两次油价调整已经全部结束。两次均为下调,共下调汽油660元/吨,柴油635元/吨。升来看,油价下跌0.52元/升-0.63元/升。加满50L油箱的车,每个人的油费可以减少28元左右。当然,如果你的油箱越大,你花在燃油上的钱就越少。

不过,昨天国际油价出现反弹,8月份首次油价调整启动。如果这波国际油价上涨持续下去,那么成品油就危险了,毫无疑问会上调。所以国际油价接下来的走势很重要。

国际油价方面,两种油价震荡上行,其中美原油站上98美元,最终上涨2.75%,至98.12美元/桶,布伦特原油也上涨2.48%,至107.12美元/桶,由此开启本次调整周期。

目前来看,上周美国原油库存降幅远超预期,纳指创下两年多来最大单日涨幅。“北溪-1”的供气量已降至最大能力的20%,而俄罗斯对意大利埃尼公司的日供气量将降至2700万立方米,支撑油价上涨。

但G7于12月5日启动对俄罗斯石油的价格上限机制,伊朗对伊核谈判的态度有所缓和。此外,肺炎疫情的蔓延和世界各地新增猴痘病例的增加也拖累了油价。

总的来说,国际油价短期内仍难下跌。看来成品油有危险了。让我们做好油价再次上涨的准备吧!

本轮油价调整时间:8月9日24时。

地区

92号汽油

95号汽油

98号汽油

0号柴油

北京

8.54

9.09

10.07

8.28

上海

8.5

9.04

10.04

8.21

江苏

8.5

9.05

9.73

8.18

天津

8.53

9.02

10.3

8.23

重庆

8.59

9.08

10.23

8.28

江西

8.49

9.12

10.62

8.28

辽宁省

8.51

9.07

9.89

8.12

安徽省

8.48

9.07

9.9

8.27

内蒙古

8.47

9.04

9.92

8.09

福建

8.5

9.07

9.93

8.21

宁夏

8.43

8.91

10.15

8.1

甘肃

8.54

9.12

0

8.12

青海

8.5

9.11

9.92

8.14

广东

8.56

9.27

10.41

8.23

山东

8.52

9.14

9.86

8.22

广西

8.59

9.28

10.35

8.28

山西

8.48

9.15

9.85

8.3

贵州

8.67

9.16

10.06

8.33

陕西

8.42

8.89

9.94

8.11

海南

9.65

10.26

11.63

8.31

四川

8.63

9.22

10.02

8.26

河北省

8.53

9.02

9.85

8.23

西藏

9.41

9.95

11.09

8.75

河南

8.55

9.13

8.78

8.21

新疆

8.25

8.87

9.98

7.95

阿穆尔河

8.5

9.11

10.33

8.01

吉林省

8.5

9.17

9.99

8.14

云南

8.69

9.32

10

8.29

湖北

8.55

9.15

10.08

8.22

浙江省

8.5

9.05

9.91

8.2

湖南

8.48

9.01

9.81

8.3

相关问答:国际油价走势图

当前国际能源市场对能源危机的心理预期已十分脆弱,每有突发件出现,都会被成倍放大,导致能源价格的剧烈动荡。近年与能源危机相关的突发件大致包括:(1)主要产油国国内政局动荡。目前最应关注的是尼日利亚发生的针对油田的武装袭击。(2)国际政治、军事冲突升级。近前如伊拉克战争对国际石油市场造成的巨大冲击等,而目前最应予以关注的是伊朗核危机。(3)重大自然灾害。2005年内发生的一系列自然灾害,都程度不同地引发了国际能源市场动荡。

安徽省2010年工作报告的2009年工作回顾

第一条 为了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调配、销售、使用(含汽车和摩托车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车用乙醇汽油,是指用变性燃料乙醇和组分汽油调配后形成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清洁环保燃料。

第三条 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应当按照定点生产、定向流通的原则,注重环保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加强对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中的问题,保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的落实。

省人民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的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指定的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加油站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和设备改造,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的行业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调配、储存、销售的安全管理。

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的公共安全管理,对车用乙醇汽油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车用乙醇汽油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冒伪劣车用乙醇汽油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秩序。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变性燃料乙醇、组分汽油、车用乙醇汽油及其容器的产品质量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变性燃料乙醇、组分汽油、车用乙醇汽油对环境影响的监督管理。

财政、粮食、价格、税务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

广播、电视以及其他新闻单位应当取多种形式,做好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的宣传工作。

第六条 根据本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规划,省人民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中国石化安徽石油分公司依托现有油库依法改造或者建设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以下称配送中心)。

配送中心负责车用乙醇汽油的调配,并统一向辖区内的加油站供应车用乙醇汽油。

配送中心调配车用乙醇汽油所需的变性燃料乙醇和组分汽油,由国家定点的企业生产供应。

第七条 加油站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改造车用乙醇汽油的销售设备。

第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调配、储存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的规定。

从事调配、储存、运输和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活动的人员,应当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 配送中心和加油站销售的车用乙醇汽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严禁掺杂使、以次充好。

第十条 自2005年4月1日起,除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用油外,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停止销售90号、93号、95号、号车用无铅汽油,改为销售90号、93号、95号、号车用乙醇汽油。

各加油站库存的90号、93号、95号、号车用无铅汽油可自行处理,也可由配送中心按照市场价格回收。

第十一条 车用乙醇汽油的零售价格,按照院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标号普通汽油零售中准价格执行。经营者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内,确定车用乙醇汽油的具体零售价格。

第十二条 行驶里程在3万公里以上的车辆,在首次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前,遵循自愿原则,由车辆所有者到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的油箱、油路进行清洗,并对有关技术参数进行适应性调整。

车辆清洗收费标准,由省人民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有关设区的市人民应当在省界公路入口处设立“车用乙醇汽油使用区”的告知标示牌。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加油站未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改造车用乙醇汽油销售设备,造成车用乙醇汽油质量下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调配、销售冒伪劣车用乙醇汽油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责令停止调配、销售,没收调配、销售的冒伪劣车用乙醇汽油,并处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调配、销售冒伪劣车用乙醇汽油,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他车用汽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提高车用乙醇汽油零售价格或者车辆清洗收费标准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从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中获取非法利益的;(二)违法干预配送中心、加油站生产、经营活动的;(三)违法增加配送中心、加油站负担的;(四)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的;(五)违反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挑战最为严峻的一年,也是我们抢抓机遇逆势而上、发展成就振奋人心的一年。全省各族人民在安徽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万众一心,克难奋进,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取得明显成效,综合实力有新提升,结构调整有新进展,改革开放有新突破,人民生活有新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我们隆重庆祝新中国六十华诞,极大地激发了全省人民的爱国热情和崛起信心。

初步核算,全省生产总值突破一万亿元,达到10052.9亿元,比上年增长12.9%。财政收入1551.2亿元,增长17%,其中地方收入863.9亿元,增长19.2%。粮食总产量614亿斤,再创历史新高。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987.9亿元,增长2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263.2亿元,增长36.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7.8亿元,增长19%。进出口总额156.4亿美元,下降22.5%,较上半年降幅收窄10.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6元,增长8.4%。农民人均纯收入4504元,增长7.2%。居民消费价格下降0.9%。城镇新增就业5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1%。

过去的一年,我们主动强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举措,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我们密切关注形势变化,积极跟踪政策走向,主动作为,果断决策,深入落实中央一揽子,先后出台一系列保增长的政策措施,较早地实现了经济回升向好。牢牢把握国家扩内需的政策机遇,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开工建设了一批重大项目,干了一批我们多年想干而没有条件干的大事。合蚌客运专线、合福铁路安徽段、九华山机场、宣绩高速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开工,马钢车轮扩能改造、新桥国际机场等重大项目扎实推进,江淮汽车年产20万辆乘用车、铜陵锐展发动机、国电蚌埠电厂二号机组等重大项目建成投产。经过多年建设,总投资183.4亿元的14项治淮骨干工程全面完成,标志着淮河中游骨干防洪体系基本建成。六潜高速、六武高速安徽段、阜周高速北段建成通车,新增高速公路302公里,通车总里程超过2800公里。千方百计保企业,加大帮扶力度,出台减轻企业负担和金融支持小企业的多项举措,全年减免缓税费312亿元,在关键时刻提振了企业信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中部第一、全国前列。认真落实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工作,销售家电、汽车、摩托车、农机等231.5万台(辆),销售额108亿元,家电下乡销售量居全国前列,补贴兑付率全国第一,200多万农户受益,同时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开展地产品销售对接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坚持把保市场、保份额作为外贸工作的重点,多措并举,有效遏制了进出口急速下滑的态势。把握宏观政策导向,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大信贷投放,新增本外币2406亿元,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年新增上市公司7家,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163亿元,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共234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我省地方债券77亿元。大力完善地方金融体系,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信用社专项票据兑付工作全部完成,新组建开业农村银行13家,新增担保机构25家,获准开业小额公司123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17个市,中国进出口银行、民生银行、汇丰银行等14家境内外银行在我省新设23家分支行。

过去的一年,我们全面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大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眼增强创新能力,重点实施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人才和技术研发政策,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省呈现出创新活力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创新人才集聚、创新型产业快速发展的好势头。我省被批准为首批三个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之一;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达16386件和8594件,在全国位次分别提升2位和6位;13项重大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奖,其中1项首次获得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新增国家级创新型企业6家、试点企业10家,增量全国第一;新增国家级(重点)实验室4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4家;新增国家级质检中心2家,总量达到9个,居中部地区首位;新增两院院士4名。全力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聚焦核心区域、核心企业和核心项目,狠抓企业主体、创新载体和产学研一体建设,科技、产业、改革和人才成果加速涌现,试验区建设进入国家层面。科技研发实现新突破,建成世界首个量子通信网络,奇瑞混合动力轿车、科大讯飞畅言教学产品等成功面市。创新型产业加快发展,京东方液晶平板显示器、普乐非晶硅太阳能电池等重大项目扎实推进,高新技术领域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9户。体制机制创新加速推进,启动建设合肥创新服务平台,省及合芜蚌三市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顺利运行,招募风险投资机构10家,募集资金30亿元以上。人才培养和引进取得新进展,与国家外专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引智项目237项,中国科协“海智”工作基地落户合肥,中科大微尺度国家实验室和奇瑞公司成为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制定实施钢铁、汽车等9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文化、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完成重点产业技改投资1800亿元,工业化率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新跨越,产值增幅达30%以上,皖新传媒成功上市,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迅速。落实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推开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选择150个实力较强的镇开展扩权强镇试点,县域经济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扎实推进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和沿淮城市群建设,区域发展进一步协调。继续深化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皖北地区呈现加速发展的可喜局面,合肥等市县与皖北三市六县结对合作进展顺利。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推进淮河、巢湖等重点流域环境整治,所有市县都建成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101.5万吨,新增燃煤机组脱硫设施496万千瓦,“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提前一年完成。

过去的一年,我们持续加强“三农”工作,不断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大城乡统筹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实现了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认真执行小麦、水稻等最低收购价,发放各类涉农补贴120.7亿元,比上年增加11.7亿元。深入推进粮食生产“三大行动”,战胜皖北地区50年一遇的特大干旱等自然灾害,夺得粮食丰收。扎实开展畜牧业升级和水产跨越工程,畜牧水产业规模养殖比重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2582.5亿元、增长29.7%,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4115家、增加744家。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507个,完成新型农民培训59.8万人。成功举办首届安徽(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和第十届安徽名优农产品、绿色食品(上海)交易会。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新网工程”网点达3.8万个,比上年增加3296个。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6708公里,新建改造排灌泵站11.8万千瓦,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30万亩、除涝面积80万亩,投入16.6亿元、新开工建设43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增营造林195万亩,新增农村沼气用户近10万户,解决了316.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试点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连续1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取得新进展。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启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惠民直达工程”试点成效明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扩大省级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基本完成集体林权确权发证任务并开展配套改革试点。

过去的一年,我们积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切实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措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全年新增规模以上中小企业2502户,增长23.8%。部门预算改革全面推开,地方税制改革继续深化,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完成,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全部取消。经过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稳妥解决了工商系统市场办管脱钩问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筹备组建省演艺集团、省广电传媒产业集团,172家经营性文化单位实现转企。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选择32个县(市、区)启动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这项工作受到广泛认可,人民群众普遍欢迎。全力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主动配合国家部委编制示范区规划,边规划边建设,边申报边推进,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示范区规划已获院批准,成为我省第一个国家层面战略规划,为加速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了重要的战略平台。参与泛长三角发展区域分工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交通、能源、科技、金融、旅游、质监等重点领域合作取得新进展。积极谋划并大力推进与央企调整结构合作发展,在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签订合同项目77个、总投资1840.8亿元,已开工项目35个、投资额5.1亿元,开创了与央企战略合作的新局面,对推动我期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积极参与并主动对接上海世博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经济形势复杂严峻的背景下,成功举办了第四届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取得了丰硕的经贸与合作成果,彰显了安徽优势,扩大了对外影响,提振了崛起信心。黄山航空口岸和马鞍山、池州水运口岸对外开放,全省口岸开放格局进一步完善。对台经济合作加强,合肥至台北直航开通。全年实际到位省外资金4640亿元、增长43.8%,利用外商直接投资38.8亿美元、增长11.3%,新落户世界500强企业4家。入境旅游人数达到156.2万人次,增长18.2%。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增长33.4%,对外投资拓展到44个国家和地区,海外开发勘探迈出新步伐。国际友好城市新增3对,达到69对。

过去的一年,我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坚持民生为第一目标,在财政收支压力加剧的情况下,继续加大民生工程推进力度,实施项目由上年的18项拓展到28项,投入由176亿元增加到254亿元,惠及6000多万城乡居民。针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困难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1%,建成和在建农民工创业园253个,培训农民工52.8万人,返乡农民工中98%返城就业,全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26.8万人、1447万人和377.8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12.5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廉租房保障。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应急工程首批项目进展顺利。实行新的扶贫标准,扶贫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和农村教师特岗,加快职业教育大省建设,高等教育“双百工程”和质量工程取得新进展。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全面排查鉴定中小学校舍,制定实施3年消除安全隐患工作方案,完成加固改造年度任务,努力将中小学校建成质量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场所。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话剧《万世根本》、黄梅戏《雷雨》等一批精品佳作获国家级奖项,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第二届中国农民歌会、第五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徽州文化生态保护项目获第三届文化部科技创新奖唯一特等奖。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婚前医学检查和农村孕产妇保健,启动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社区卫生覆盖率达8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质量全国领先。 “全民健身、健康安徽”主题活动蓬勃开展,我省健儿在全运会上取得13金、12.5银、9铜的历史最好成绩。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马鞍山市荣获中部地区唯一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广播、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外事、侨务、港澳、统计、文物、档案、地方志、参事文史工作继续加强,地震、气象、地质、测绘、防灾减灾工作扎实推进,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和红十字事业取得新进步。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局面继续巩固。

过去的一年,我们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认真落实稳定第一责任,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圆满完成国庆60周年安保任务,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加强信访工作创新,建立下行接访、涉访特困救助、网友留言办理反馈等制度,加强积案化解,信访总量稳中有降。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顿,扎实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各类突发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落实法律援助责任,全省已建法律援助中心1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060个。对口支援松潘县灾后重建工作加速推进,已完工和在建项目37个,占项目总数的80.5%,受到灾区群众的广泛好评。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双拥优抚工作取得新进步,驻皖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在抗灾救灾、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过去的一年,也是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施政水平不断提高的一年。我们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深入推进职能转变,基本完成省、市、县机构改革任务。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密切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联系,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45件、政协委员提案815件。加强法制建设,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12件,制定、发布省规章8件。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启动实施新科技成果、招商项目和就业劳务信息发布“三个窗口”建设,继续深化“一站式”服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八项要求,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比前三年平均数分别下降37.5%和20.6%,“小金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勤政廉政建设有新成效。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工作与人民的期待还有差距。主要是: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仍比较困难,民间投资意愿不强,居民消费后劲不足,外贸下降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一些长期制约我省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进一步凸显,农业基础仍然薄弱,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城镇化进程滞后,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节能减排任务艰巨,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难度加大,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职能转变与科学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公共服务能力有待增强,行政效能需要进一步提高,一些部门思想解放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办事效率不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极少数人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绝不辜负全省人民的期望和重托。